發(fā)布: 2008-03-10 00:00:00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》、《強制性產品認證管理規(guī)定》和《關于建立國家信息安全產品認證認可體系的通知》,國家質檢總局、國家認監(jiān)委日前聯合下發(fā)公告,將對邊界安全、通信安全、身份鑒別與訪問控制、數據安全、基礎平臺、內容安全、評估審計與監(jiān)控、應用安全8類包括防火墻、安全路由器、反垃圾郵件產品在內的13種信息安全產品實施強制性認證。
公告指出,自2009年5月1日起,凡列入本強制性認證目錄內的信息安全產品,未獲得強制性產品認證證書和未加施中國強制性認證標志的,不得出廠、銷售、進口或在其他經營活動中使用。
近年來,隨著信息產業(yè)的快速發(fā)展,信息安全成為世界各國面臨的共同挑戰(zhàn)。利用互聯網實施詐騙事件屢見不鮮,計算機病毒層出不窮,信息系統(tǒng)漏洞、網絡竊密、網絡攻擊、垃圾電子郵件、虛假有害信息內容和網絡違法犯罪等問題日趨突出。信息安全產品強制性認證制度的建立和實施將在解決上述問題,維護國家安全、經濟安全和社會穩(wěn)定方面,發(fā)揮重要作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