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(fā)布: 2008-08-22 17:36:35
檢驗檢疫部門建議企業(yè)采取應對措施,一方面必須在思想上高度重視,認真對待RoHS指令的實施,嚴格按照進口國家(地區(qū))的標準或者合同要求組織生產和檢驗,避免遭懲罰的厄運;另一方面,努力提升產品生產工藝,加緊對新材料的研制和開發(fā),特別在塑料制品的生產過程中避免使用含有毒有害成份較多的回料,并加強檢測。企業(yè)還可以委托相關實驗室對其產品開展有毒有害物質檢驗,不僅利于企業(yè)降低檢測費用,更有利于產品順利打入歐盟市場。